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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蒲城县水务局党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作者:王栋       发布时间:2020-08-26

根据县委安排,2019年10月31日到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务局党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29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水务局党组成立以路建民同志任组长,局各领导为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魏峰同志担任联络员,局属单位、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整改工作组织和协调,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抓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整改措施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按照要求,迅速拟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了《中共蒲城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所有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

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通过巡察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相关股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思想认识高度不够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2、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的线索摸排四个专班,一是加强对与农民利益相关的灌溉方面线索摸排力度;二是加强对河道、排碱渠、水库等方面线索摸排力度;三是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方面线索摸排力度;四是加强摸排在供水领域中霸占控制供水水权、收取“开口费”、未经许可强制接入人饮供水管网、恶意破坏城乡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宣传动员深度不够

1、在局大厅制作了水务系统扫黑除恶重点领域打击行为公示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水利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2、今年实施的重点水利项目排碱中干沟整治改造、袁家坡水源地防护、下寨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施工点,悬挂水利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横幅6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形成强大舆论震慑,促进重点水利项目健康有序推进。

3、在今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利用全省水利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联合局扫黑办深入各施工现场,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召集各镇村群众共同参与水利建设扫黑除恶的专项工作,让此项工作长期扎根于水利建设领域的各个角落,杜绝水利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的出现,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

(三)线索摸排强度不够

1、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农田灌溉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分两个检査组,对县境内的抽黄灌区四个系统夏灌情况进行为期40天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终端水价执行情况、检测水量设施的完善情况、以及灌溉秩序和欺行霸市等行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9起,积极衔接各管理总站,已全部协调解决并完满答复,来访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灌溉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各总站限时整改,立时立改。

2、自巡察整改以来,河道、水库方面共开展5次巡查,深入基层群众中,加强非法占用河道、水库,阻断河流等线索收集及摸排力度,将线索核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排碱渠线索摸排方面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在排碱干沟内和保护区范围内设置阻水物、非法占用、霸占渠道等进行巡查,共巡查9次,并长期坚持。

3、小型农田水利方面线索摸方面,一是由片区水管站组织走访,对辖区内是否有村霸横行、敲诈勒索和煽动群众闹事再进行一次彻底摸排。二是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建筑领域内是否有垄断建筑材料、属地强买强卖、阻扰建材车辆通行、强行干扰工程建设等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

4、摸排了城乡供水领域中霸占控制供水权,收取“开口费”,未经许可强制接入饮水供水管网及供水水源用于灌溉等线索,县政府出台《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季用水高峰期和持续干旱时期农村供水的通告》、《蒲城县城乡供水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安全饮水大排查四次,保证了供水领域正常秩序。

(四)专项整治力度不够

1、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夯实了各联席单位、各级河长的责任,并制定完善了《蒲城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建立了考核追责机制。

2、常态化抓好河湖库渠“清四乱”专项整治,加强定期不定期巡查。今年以来,县镇村各级河长累计巡查河湖库渠230余次,发现“四乱”问题7起,已完成整改7起,有效改善了河湖库渠的生态环境。

3、由局党委委员、水政综合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增奇同志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以已立案案卷从调查内容、办案程序、办结时限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回头看”工作,未出现“陈年积案”问题。

4、县属四大灌区及排碱管理站制定了水利设施巡查管护制度,分段分片区落实了巡查管护责任人,并加强日常维护,有力的保障了基层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的下半年,我局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严格按照中、省、市、县扫黑除恶斗争会议精神,突出线索清零、案件清结、行业清源目标,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健全管理,落实制度,建章立制,长效常治,全力维护全县良好水事秩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7212082;邮政信箱:蒲城县西府巷6号;电子邮箱:pcshuiwuju@163.com。

中共蒲城县水务局党组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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