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信访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年4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建立整改工作机制。
(一)迅速行动,扎实部署。收到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县信访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苏永仓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二)明确措施,夯实责任。召开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局党组书记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反馈涉及信访局工作的3个方面问题逐一研究讨论,制定县信访局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主体,压实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全面推进,深化整改。县信访局认真落实巡察组的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把日常督查检查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及时督查整改情况,对重点整改内容跟踪督办,细致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问题1: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信访局虽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相关文件精神,但机关工作人员没有真正认识悟透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部分领导干部把扫黑除恶工作等同于一般业务工作,对‘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在定位上不精准,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重要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全局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的具体表现。一是先后召开20次党组会、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干会,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庄长兴同志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组织传达县委陈振江书记关于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了全体干部做好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而奋斗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召开2次扫黑除恶专题研究会,研究具体问题,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斗争工作,切实把专项斗争摆了在重要位置。三是局主要领导反复对各有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一盘棋”思想教育,各股室负责人经过深刻反思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提交了《齐抓共管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的专题学习心得体会,目前工作力量得到有效整合。
针对“信访局对扫黑除恶工作综合研判不够,对重大特殊群体信访问题后面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挖掘不够,工作缺乏‘钉钉子’精神。在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的发现、核查、移送工作中有‘等、靠、要’思想,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受理转办我县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经县信联办研究将11件扫黑除恶信访问题交办给各有关单位调查处理,但信访局在对调查处理结果等办案质量方面把关不严,信访问题未能得到全面解决”的具体表现。一是由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11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开点评,突出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了办案股室和办案人员工作主动性。二是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受理转办的11个事项,采取“一案一策”精准施策。目前,对办结的5件案件已经进行了回访,掌握了信访人的真实反响;反映失实的3件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做到了思想教育到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1件由办案人员告知信访人向司法机关诉求;诉求过高正在调处的2件信访局督办股正在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争取早日案结事了。
针对“工作中存在应付思想。单位主要领导与股室负责人‘一对一’谈话中内容筒单,不深不透。参与扫黑除恶的工作人员对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对扫黑除恶的相关精神政策领会不深,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无时间、无印章等”的具体表现。一是重新开展“一对一”谈话,由局扫黑办列出谈话提纲,局主要领导动员讲话加深认识,彻底消除应付思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谈话效果。二是指定综合股负责人王海燕同志负责勘误纠错,重新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三是由信访局党组所有党组成员集体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弥补疏漏,提高了工作标准和要求。
问题2:宣传发动不深,内容形式结合不紧密。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对中省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性和持续性宣传还不够,扫黑除恶宣传与信访工作职能没有紧密结合,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满足于上级文件提供,针对性不强,宣传工作仅停留在表面,持续运用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多角度宣传做得不到位。只注重在群众来访举报中发现线索,开展下访、约访较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不高,存在不能说不敢说的畏俱心理,缺少曝光典型案件和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在彻底打消群众畏难情绪和后顾之忧方面缺少有效办法,来访群众没有被普遍动员起来,致使涉黑涉恶线索来源单一、数量较少”的具体表现。一是搜集扩充专项斗争宣传材料,不断更换宣传内容,在接待来访群众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二是印制并向来访群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和海报1000余份,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开展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工作成效,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为专项斗争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三是在局机关各股室张贴海报,全方位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通过警示宣传教育,杜绝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当前,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部署,扫除黑恶立场坚定,干净担当,风清气正,无一例“保护伞”问题发生。四是动员机关干部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快板、小品等作品40余次,丰富了宣传形式,提升了宣传质效。
问题3:深挖细掘不够,线索甄别不精准。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信访局各有关股室协调联动不顺畅,有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现象,提供的线索数量少、质量低,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具有隐蔽性、对抗性、“软暴力”特征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还不深入,对个人非法集资、企业非法集资线索掌握不多,对强揽强卖、恶意阻工后面的黑恶势力挖掘还不够。同时,对相关案件线索性质甄别不准,对重点疑难案件线索核查力度不强,尤其在案件线索移交时,对线索性质把握不准,确定的线索移送单位常有偏差,2019年在向县扫黑办移送的7条案件线索中有4条因性质甄别不准未被受理”的具体表现。一是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不间断翻查“复诊”案件线索排查情况,同时严格执行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背书的规定,在案件线索移交流程中,实行双向认证,审核签字,工作机制更加严密,更加高效。二是用足用好扫黑除恶“三书一函”工作机制,结合县公安局(2019)第02号司法建议书,将公安机关“司法建议书”作为信访系统开展整治的切入口,针对县公安局扫黑办提出的“一般性信访矛盾因化解不及时涌入到扫黑除恶工作渠道”问题,我们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措施,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规定的10类打击重点,对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定性准确、界限明晰,半年来无定性不准的情况发生,杜绝了甄别问题线索时扩大范围的情形。三是全县信访系统结合11月25日-12月25日为期一月的越级访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排查调处、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建立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活动开展期间,每周对辖区内、系统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越级访治理活动,一些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得到化解,从而将一般性信访解决在扫黑除恶工作渠道之外。
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坚持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把专项斗争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逐项对照、反复排查。进行自查自纠,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再推进”,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二)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层层压实责任,细化问题清单,分类处置、完善措施,做到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松,对整改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从严教育、刚性问责。注重在见长效上下功夫,确保整改的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巩固成效,健全制度。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巩固成效,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3-7261624;电子信箱:sxpcxfj@163.com.
蒲城县信访局党组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