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9日,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2019年第二轮巡察的老干局、接待办、档案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访局、交通局、工信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经合局、供销联社等12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反馈会上,各巡察组组长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传达了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振江同志在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向被巡察单位和党组织书记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全面落实好巡察整改任务,实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整改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升,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反馈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会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移交了反馈材料,并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