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蒲城县纪委监委对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洛滨镇西头小学副校长陈小红酒驾问题。2020年6月23日,陈小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2月21日,陈小红受到警告处分。
2.兴镇政府干部张斌酒驾问题。2021年11月5日,张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23日,张斌受到警告处分。
3.桥陵镇三合卫生院原院长田增军醉驾问题。2020年11月14日,田增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2021年3月2日,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22年11月8日,田增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4.桥陵镇政府干部冯宏江醉驾问题。2019年7月25日,冯宏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2020年8月27日,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22年12月13日,冯宏江受到撤职处分。
5.奉先街道办干部陈杰醉驾问题。2019年8月10日,陈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2020年7月16日,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22年12月13日,陈杰受到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然心存侥幸,对酒驾、醉驾可能引发的严重社会后果认识不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危害了社会安全,损害了党的形象。
通报强调,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把纪法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融入到管党治党工作中,加强纪律教育,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压力传下去。各纪检监察组织对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查快处,查清“酒局”“饭局”组织者、参与者,深挖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吃喝中存在的违规请托办事、权钱交易等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定期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