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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加强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清风徐来       发布时间:2016-06-25

蒲城县加强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2016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的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关于在镇村综合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通知》(陕纪办发[20144号)、《关于加强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渭市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2.目标要求。通过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

3.规范组织设置。镇设立纪委,在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这次文件新的规定,根据县编委核定各镇的编制数量,各镇纪委委员均按7职配备。镇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其职务排序应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县监察局要向镇政府派出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设监察室主任1名,由纪委副书记兼任,按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配备。镇要有35人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4.选优配强干部。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基层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优秀干部担任镇纪委书记。镇纪委书记出现空缺,应及时配备。镇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需要。

5.规范任免程序。按照《中共渭南市委关于加强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渭市发〔20166号)精神,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

镇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按以下程序办理:①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出人选;②县委组织部就提名人选听取镇党委的意见;③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镇纪委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按以下程序办理:①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听取镇党委意见后提出人选;②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镇党委配合。

监察室主任的任免,应征得县监察局的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任免。

镇纪委委员的提名,由镇党委、纪委提出人选报县纪委。

6.加强干部交流。镇纪委书记原则上要干满一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新任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和作用

7.明确职责定位。镇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职责是协助镇党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在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8.突出工作重点。镇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围绕镇中心工作,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要坚决查处在扶贫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县纪委要加强督办、限时办结,适时进行抽查,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和腐败现象,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

9.强化监督责任。镇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基层站所、村级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保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镇纪委书记参与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镇监察室主任参加镇长办公会议。注重发挥镇纪委副书记和镇纪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I0.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镇纪检监察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检查等程序,不断提高镇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四、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管理

11.加强教育培训。新任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任职后必须接受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县纪委监察局要把镇纪委书记纳入培训计划,原则上5年内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镇纪委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的培训应纳入县纪委培训计划,原则上5年轮训一次,培训不少于15天。

12.强化实践锻炼。采取抽调办案、遴选挂职等方式,安排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学习或挂职锻炼;选派县纪委监察局、县直部门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镇纪委挂职锻炼。通过上挂下派实践锻炼,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工作能力。

13.严明作风纪律。突出抓好镇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即: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镇纪检监察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14.加强业务考核。县纪委监察局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针对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镇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镇纪委书记每年应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促进镇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15.健全激励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支持镇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行职责,维护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坚决查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优秀的可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形成优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培养链。注重树立和宣传镇纪检监察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与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建立镇纪检监察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完善纪检监察保障机制

16.保证办公条件。县纪委监察局和镇党委要采取有力措施,为镇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镇纪委硬件设施建设至少要达到以下标准,即有牌子,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有电脑、打印机、保密柜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并根据经济杜会发展不断提高改善。

17.保证工作经费。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镇级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由县、镇两级财政予以保障。落实镇纪检监察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经县纪委监察局考核后统一予以发放。

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

18.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县委负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和县纪委监察局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加强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19.加强组织协调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支持,落实好镇纪检监察组织设置、干部配备和经费后勤保障等工作。

20.加强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严格问责。

 

 

                       中共蒲城县委

                                2016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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