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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通报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蒲城纪委        作者:蒲城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6

今年以来,蒲城县纪委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精准发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查处的9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蒲城县椿林镇万兴村原党支部书记曹天运,虚报建设项目,骗取、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蒲城县陈庄镇富新村村委会委员兼村会计程建良,在负责贫困大学生补助资料申报审核中,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学生孙某上报为贫困大学生补助对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蒲城县桥陵镇联兴村党支部委员胡升全,在本村四组村民梁某办理庄基地相关手续中,违规收取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蒲城县龙池镇五更村村委会委员张开周,违规拆分一组村民路某低保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蒲城县兴镇兴西村监委会主任万虎都,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郎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蒲城县罕井镇尧山村一组组长郑栓柱,将集体资金长期存放于私人处,未纳入村财务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蒲城县永丰镇峪河村党支部书记刘宏军,在为村上产业园购买樱桃苗木中,弄虚作假,违规收取好处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蒲城县孙镇庙前村监委会主任兼七组党小组组长朱战中,在负责本组低保户申报中,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何某上报为低保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蒲城县高阳镇原高阳村计生专干贺文侠,在为本村七组村民何某办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关手续中,违规收取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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