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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蒲城县纪委        作者:蒲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2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5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高阳镇高阳村原党支部书记曹明娃,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国家补偿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孙镇直乐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陈芳民,违规为一组村民马某申报办理危房改造项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桥陵镇政府干部赵积升、日光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显民,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中,违规向日光村十四户村民收取费用,赵积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显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兴镇余兴村党支部委员赵安计,违规为八组村民薛某上报丧葬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奉先街道办关帝村出纳郭仲夏,违规收取一组村民蒋某新生儿报户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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