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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出台落实扶贫领域工作责任严肃追责问责细则
来源: 蒲城县纪委        作者:任卫军       发布时间:2017-12-08

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进一步督促各级干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依据《蒲城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蒲城县出台《进一步落实扶贫领域工作责任严肃追责问责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坚持三个原则:坚持讲政治的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都要肩负责任、主动担当,出现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就是“四个意识”淡化、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坚持顶格处理原则。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从快从严、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结合使用、从重处理,直至停职、免职、撤职、降职、辞退或者解聘;坚持追责与问责无缝衔接,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时问责,对出现的问题,视其情节直至追究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包联部门“一把手”责任。坚持责任细划原则。对脱贫攻坚工作涵盖的基础资料、包联帮扶、资金管理、产业扶贫、专项工作、“三变”改革等6个方面25种具体工作细划责任,明确追责问责对象。

《细则》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分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类。组织处理包括停职、调整(调离)职务(岗位)、免职、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降职、辞退或者解聘等方式;纪律处分坚持顶格处理原则,与组织处理可以合并使用。对于工作出现苗头性问题,采取警示约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批评教育。对于问题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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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蒲城县纪委 蒲城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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