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建设村风民风淳正向善的清廉村居。县民政局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聚焦“四个方面”,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全面共进,有力、有序、有效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创建工作。
依托“议事协商”制度,推动“清廉村居”规范运行。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议事协商为主线,按照“有场所、有标志、有设施、有制度、有记录、有成员”的“六有”标准搭建协商平台、组建协商队伍、明确“法定事项、重要事项、一般事项”三类协商事项、规范协商程序,坚持“事前事后”双备案;及时通过书面及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协商成果向各利益相关方通报。同时,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将协商事项和协商成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推动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加大“村规民约”宣传,引导“清廉村居”良好风尚。持续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并对村规民约广泛宣传。去年以来,城乡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筛选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蒲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宣传展示18期。组织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四进”活动并总结宣传,营造遵约守约浓厚氛围,树立良好文明新风。
打造“阳光村(居)务”平台 ,巩固“清廉村居”工作实效。深化村(居)务公开,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指导村(社区)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村(居)政务、事务、财务和其他方面内容,坚持“事前事后”双备案,加强台账建设。同时指导村(社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扩大公开事项范围,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村级事务阳光运行、公开透明、村干部阳光用权。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和制约,推进为民服务做细做实,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真正做到阳光村(居),清廉村(居)。
强化“一肩挑”监管,提供“清廉村居”坚实保障。“一肩挑”人员自觉遵纪守法、担当尽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一环。村(居)委规范化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基层民主集中的体现,更是村(居)委班子决策、部署工作的强大组织力量支撑,也是加强自身规范建设的有效途径,要以开展此项工作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履职承诺制度。搭建村(居)事务公开平台,对村级财务、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等内容实行线下公示栏公开,让“一肩挑”人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