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访安排。县纪委监委领导每年接访不少于1次。科级干部每年接访不少于3天。机关科级以下干部接访全年不少于5天,每次接访按1天时间来安排,实行轮流接访。新调入机关的干部须先到信访接待室接访1个月,新提拔的室(部)主任、副主任须先到信访接待室接访5个工作日。
二、接访内容。信访室负责接访干部的任务分配、业务指导等工作。接访干部要认真填写接访记录,撰写接访体会,并对信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信访室要将接访干部接访情况,经分管副书记阅批后,送组织部存档,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参考。
三、接访要求。接访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来访接待场所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重要场所,是纪检监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接访期间不参加本室(部)工作。各室(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带头落实接访制度,督促本室(部)干部积极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坚持人性化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以“暖言、热茶、笑脸、真心 ”的方式接访,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认真记录、细心引导,为群众提供便利、保密、温馨、和谐的来访接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