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下午,司法行政系统继召开了“以案促改” 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案件专题会之后,又召开了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会。司法局全体机关干部、司法所、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马忠军组织学习了由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政策的适用对象、适用界限和适用情形,解释了“自查”和“被查”的区别,以及制定的目的和督促、指导执行机关。该意见本着对政法队伍干警的充分关心、爱护与信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对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有问题而不主动向组织说明的,一经查实,严肃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通过政策解读、集中学习,让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达到宽严相济,体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
根据会议安排,4月3日,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填写了《蒲城县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