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蒲城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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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30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确保风清气正过节,蒲城县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原干部王晓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问题。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王晓荣利用工作便利,在为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年报、经营异常移出、注销等业务过程中,多次收取好处费,用于个人及家人生活消费。王晓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2.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刘小海私车公养、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4月至12月,刘小海先后为私人车辆加油23次共计6399.11元,并纳账核报;宴请朋友以单位名义挂账报销共计13804元。刘小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已收缴。

3.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工作人员许京红违规接受管理对象接待问题。2016年至2023年,许京红长期居住在特定关系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酒店,期间未支付任何费用。许京红受到记大过处分。

4.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原总务处主任兼会计程星辉挪用公款、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3年,程星辉未按规定上缴收取的学生培训费,花费9904元用于个人购买烟酒、日常生活用品等,赠送礼金20000元。程星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职处分,相关违纪资金已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在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始终保持敬畏,守住清廉本色,筑牢政治忠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带头抓作风、改作风,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把握新征程上作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常态长效纠“四风”树新风。坚持风腐同查,坚守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以动真碰硬、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看住节点、久久为功,营造越往后盯得越紧、要求越高、执纪越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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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蒲城县纪委 蒲城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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