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过节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林业局副局长雷红军违规发放并领取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6年,该局以加班补助、节假日值班费等为由,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64300元,经分管财务领导雷红军审核审签,其中雷红军个人违规领取1600元。2021年6月,雷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供销联社下属企业棉花公司原经理范袁康违规公款报销问题。2016年至2018年,范袁康以“联系业务”为由,违规核报个人通讯费1390元;2015年至2018年,该公司先后花费4560元购买烟酒等用于公务招待,经范袁康审签核报。2021年7月,范袁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奉先街道延安路社区党支部书记邢亚林、原党支部书记马飞鹏、居委委员、报账员田晓婷违规公款购买服装问题。2016年,延安路社区违规为工作人员购买工服花费10500元,经田晓婷申报,时任居委会主任邢亚林、原党支部书记马飞鹏审签纳帐核报。邢亚林、马飞鹏、田晓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邢亚林、马飞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晓婷受到警告处分。
4.党睦初级中学总务处主任王盼盼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22年,王盼盼违规在县城某酒店为其女儿操办满月宴,收受非亲属关系人员礼金3000元。2022年3月,王盼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公款报销、违规操办满月宴等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知敬畏。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节点”亦是“考点”。“五一”、端午假期将至,纠正“四风”一刻也不能停,寸步也不能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县委“大提升转作风行动”,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和“四抓三干”作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在内部场所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