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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干部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蒲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04

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四抓”“三干”要求,严肃查处干部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不担责尽责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纠治作风痼疾、培树新风正气,现将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干部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干警陈伟工作慢作为问题。2014年7月,陈伟负责调查处置一起交通事故,于2015年4月调查终结后移送至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5月、7月县检察机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后两次退回该案并要求“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并移送工作”,在此情况下,导致该案件长达五年悬而未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陈伟受到警告处分。

2.蒲城县公安局重泉路派出所民警张兵工作不细不实问题。2017年8月,张兵负责北关社区“拟死亡人员”人口信息核实工作,在核实苏某人口信息时,未入户走访其亲属、邻居及主要社会关系,违规将其列为死亡人员,致使苏某户口被注销。2021年9月,张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蒲城县罕井镇弥家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弥建文、罕井镇三资中心主任陈小宏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9年10月,弥家村实施金银花园区生产路硬化项目竣工后,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出具结算单时,违规将“劳务施工”税率3%按“建设项目”税率9%核定,经弥建文、陈小宏审签后纳帐核报,致使国家公共财政资金1.59万元被套取。2021年9月,弥建文、陈小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钱款已追缴。

4.蒲城县应急管理局干部、兴镇党家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刘磊多次未到岗、虚签考勤问题。2021年9月,刘磊任兴镇党家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9月3日至10月12日驻村工作期间,刘磊未履行请假手续,累计20天未到村工作,其中9次未签到,11次自己补签。2021年10月,刘磊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都是党员干部作风的突出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法纪观念弱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意识退化,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劲头弱化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检视反思,在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过程中,自觉修行、修心、修志,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带进新时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大提升转作风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清廉蒲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实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工作,紧盯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及“四风”顽疾、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十项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抓实九个专项领域整治,持续纠治干部作风中不履职、不尽责、不担责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推动全县党员干部立行立改、真抓实干,转作风、树新风,为蒲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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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蒲城县纪委 蒲城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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