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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关于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来源:        作者: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6-09-13

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省委巡视办将于10月份对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回访。为巩固、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确保一次通过检查验收,经县委同意,集中利用9月份一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研判,逐项对账销号

各牵头部门和重点落实单位要逐项分析58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研判每项整改任务是否完成,梳理排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落的整改彻底。28项限期整改任务,要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自查,整理工作资料。5项积极推进任务,要尽快形成阶段性整改成果资料,建立并完善整改台账,倒排节点、细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25项长期坚持任务,要完善整改印证资料,注重整改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具有特色的“制度群”。

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销号;未按进度完成的,限期补课。每条整改任务必须形成独立的印证资料,印证资料应从安排部署、监督检查、整改成效三个方面进行整理,确保整改工作有迹可循、有证可查。8个牵头部门(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政府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编办)和4个重点落实单位(人大办、政协办、审计局、人社局)的印证资料务必于923日前报县纪委(联系电话:7212584)。

二、主动查漏补缺,全面整改到位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县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蒲字〔201616号)、《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蒲字〔201623号),准确把握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序时进度,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自查,分类整理印证资料,资料整理务必于923日前完成。

一是围绕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自查。重点自查党委(党组)是否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不少于三次,即安排部署、督促推进、总结成效);是否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是否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有印证资料支撑;整改工作结束后是否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是围绕整改任务落实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本单位《整改方案》是否存在项目缺漏、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每项整改任务是否明确责任领导、承办机构和完成时限;整改任务是否完成,是否有完整的印证资料,是否完善制度机制。县上推行的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基层纪委“三转”、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优化投资环境专项整治、村干部管理考核、规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是否有效开展,下发的《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蒲纪发〔201613号)、《蒲城县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蒲办发〔20166号)、《关于印发〈蒲城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蒲办发〔20167号)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工作资料是否完善。印证资料要按反馈问题逐项分盒整理,每个反馈问题都要列出整改任务、具体措施和印证资料目录。

三是围绕信访件办理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本单位承办的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严格按照查办案件24字方针要求,逐件进行复核,看查办是否严格、证据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案卷是否规范、处理是否到位。案卷要做到一案一卷,装订成册。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通过验收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和政府督查室成立的四个督查组,按照原分组和区域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痕迹管理。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五查五看”的检查标准(“五查五看”即:查党委会议记录,看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查巡视整改方案,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缺项漏项、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查整改期间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看落实标本兼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的情况;查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的办理和执纪问责情况,看是否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整改情况报告,看整改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指导改正。对整改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任务没有完成,给县委带来负面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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