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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通报1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秦风网        作者:咸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6

   为持续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兴平市店张街道店张村原村委会主任豆晓望违规收费问题。2010年至2015年,豆晓望在为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先后收取4户危房改造户8000元,用于该村修路及环境卫生治理。豆晓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武功县普集街道办西高寨村党员王培峰将财政供养人员列为危房改造补助户问题。2015年10月,王培峰将财政供养人员陈某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致使该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金1万元。王培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乾县灵源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巨俭用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等问题。2004年初,巨俭用在任五星村委会主任期间,伪造虚假信息协助外地人员办理乾县户籍,并为其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造成国家低保金损失13670.8元。同时,利用职务便利,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9400元用于自己的家庭消费及个人生活开支。巨俭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乾县临平镇政府干部杜水利索取、收受群众财物问题。2015年,杜水利在负责石牛社区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收受村民两条香烟,为其申请危房改造提供帮助。2015年3月,在审核、上报危房改造户申请过程中,向1户村民索要1000元用于个人支出。杜水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5.礼泉县赵镇瑶台村村委会党支部委员、副主任王少军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7月,王少军在落实免费为贫困户办理“互联网+信息化”精准扶贫合作协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亲属领取光网设备两套、4G手机两部。王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设备、手机已退给贫困户。

   6.泾阳县三渠镇汉堤村党支部副书记车景桥克扣贫困户补助问题。车景桥在2016年度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到户工作中,将2户贫困户4800元补贴拨至本人粮补卡,未兑付给贫困户。车景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扶贫资金已退还。

   7.三原县陂西镇大华村村委会副主任张百龙向群众索要费用问题。2012年1月16日,张百龙以在办理危房补助款过程中有花费为由,向领取补助款的1户群众索要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张百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8.永寿县常宁镇房家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房文敏、副会长房大伟挪用互助资金问题。2013年3月,房文敏与房大伟共同挪用房家村互助资金协会13.8万元用于经营猪场,被检察院立案查处。房文敏、房大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彬州市新民镇赵寨村党支部委员程战海骗取贫困户资格问题。2017年4月,程战海隐瞒女儿为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将其虚报为学生,骗取到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程战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贫困户资格已取消。

   10.彬州市新民镇王前村文书郑吊娃违规给自己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6月,郑吊娃在明知村干部不能享受低保政策的情况下,仍将自己上报为低保户并享受2015年6月至12月国家低保保金共计3600元。郑吊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已追缴。

   11.长武县昭仁街道浅水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锋贪污集体资金等问题。2010年底至2011年,王锋采取收入不入账手段,将7.78万元集体资金中的5.15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剩余2.63万元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10年,在实施“三告别”项目中,违规收取21户群众2.1万元“庄基费”,用于村务支出。王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旬邑县太村镇东堡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战民贪污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李战民虚列干部花名册,套取村干部工资27603元,用于村上支出;在2011年已经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补助的情况下,2013年在妻子名下再次套取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35万元。李战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旬邑县清塬镇曲家湾村村委会主任李爱民虚报冒领救济款问题。2017年,李爱民在曲家湾村重点救助对象救济名单中,私自增加其妻子和儿子,共套取救济款2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李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14.旬邑县职田镇景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景超锋虚报挪用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款问题。2013年,景超锋在16户群众未实施移民搬迁建房的情况下,虚报冒领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款28.2万元,其中23.22万元用于支付村上道路硬化费用,其余4.98万元用于村上其他支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景超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5.淳化县方里镇强村党支部书记张耀宗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6月20日,张耀宗未经村三委会研究,将其弟媳上报为本村贫困户特设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且上报审批表中审核意见均由本人代签,会议记录为后期补写,属违规上报。张耀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弟媳保洁员资格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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