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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纪委通报10起典型违纪问题
来源: 韩城市纪委        作者:韩城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5

   韩城市纪委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近日,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现对10起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韩城市板桥镇烽火村党支部书记陈晓亭,违规将村集体林地以其个人名义申报并套取退耕还林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韩城市西庄镇史代村党支部书记史胜平,将村集体机动地以个人名义申请并套取粮食直补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韩城市芝川镇槐西坡村党支部书记王增林,将村集体机动地以个人名义申报并套取退耕还林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韩城市金城办文庙村党支部副书记许韩民,以虚报土地面积的方式骗取集体土地补偿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韩城市国土资源局金城土地办负责人段世奇,执法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韩城市水务局水资办原副主任强一柱,违规领取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受到记过处分。

  7.韩城市西庄镇卫生院原院长宁养贤,以院委会补助的名义,给该院院委会成员发放加班补助, 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韩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举报中心主任柳超,在查处群众举报金城办英村非法木炭窑过程中,执法排查不细致、沟通不到位、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

  9.韩城市文体广电局职工王长宏,在担任西庄镇柳村贫困户薛某的包联干部时,由于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导致贫困户薛某家明白卡中新生儿的文化程度填写为小学,全省交叉检查时被发现,给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

  10.韩城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田浩,未正确履行职责,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同意变更公司法人,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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