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宏达百货有限公司在给下岗职工发放生活补贴时,违规给在岗的 5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发放 5000元补贴。县商务和工信局党委给予该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杨银录和党支部书记姚东奎党内警告处分;雍川镇杨柳村违规给村上四名干部报销电话费、公务加油费共计11916.76元。雍川镇纪委给予杨柳村村委会主任谢玉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今年以来,岐山县公开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动真格、出实招,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在严纠“四风”过程中,该县纪委特别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发生的违纪问题的查处。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办。同时,采取上下联动对口查、节日期间重点查、突出问题专项查等方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今年中秋、国庆期间,该县派出6个督查组,对商场、酒店、旅游景点等场所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5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件,党政纪处分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