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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蒲城县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7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蒲城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蒲城县纪委监委从事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公务员)10名(遴选职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人岗相适原则

3.注重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和工作实绩原则。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敢于担当、廉洁自律;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优先;专业不限,法律、财会、审计、侦查、计算机、汉语言文学等专业优先;从事纪检监察、党务、综合文秘工作者优先;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2年以上机关单位实际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

5.近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以县委组织部审核认定为准;结合本次公开遴选的程序安排,年龄计算以及工作经历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2022年9月30日。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公务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14日(工作日,8:00至12:00,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后二楼,电话:7231521)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须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盖章);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电子版;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干部行政介绍信、招录文件等进入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留存复印件);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遴选条件,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报考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问责。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统一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印制,并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领取,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四)统一考试

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至少不低于2:1。若报名人数出现未达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缩减遴选计划。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至少不低于2:1。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量化考察

量化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量化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量化考察×10%。

(七)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并充分考量,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任职人员,在“蒲城纪检监察”、“蒲城党务”微信平台及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委组织部印发公开遴选人员的录用通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拟遴选任职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录用时遴选单位与考生签订协议,3年内不得再参与上级招考或遴选。

五、遴选纪律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在公开遴选工作中徇私舞弊、发生泄漏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遴选工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真正把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

本公告由蒲城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231521


附件:1.蒲城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蒲城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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