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蒲城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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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陕西》:蒲城破解熟人圈系列之全面从严治党,基层更应主动作为
来源: 当代陕西        作者:郭兴全       发布时间:2019-02-01

全面从严治党,基层更应主动作为

基层应是全面从严的主战场,蒲城县的工作实践贴近民生,维护民利,提高了人民获得感


                                                                                                尧山圣境     王中民  摄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

        我们党根植于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基层是我们党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枢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决定党的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力量之源。

        蒲城县的工作实践,让人们看到了县委的主动担当、扛责在肩。也看到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不敢拉下脸、不出几身汗很难“让人民满意”。

        这支坚守在基层一线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懈地盯自己工作的“行子”,寻严密监督的“路子”,找主动执纪的“方子”,定严肃问责的“框子”,刨源头治腐的“根子”,他们推行“民生底线大访察”、建立统筹联动协作办案机制、搞打碎“从众心理”的铁面执纪、推行突破“利益藩篱”的治本举措、竞评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之星”……这些有效做法,在基层留下了一串串执纪为民、守土有责的坚定足迹。

        全面从严治党,基层更应主动作为。

        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战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反“四风”为切入点、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主要内容,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卓著成效且不断向纵深发展,解决了很多过去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在从总体上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在各地、各级之间的进展并不平衡,“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问题还是非常突出的。

        基层干部同群众联系最紧密,而基层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微腐败”问题突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对群众利益的伤害更直接,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自己的家乡工作,处于“熟人社会”之中,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圈子高度重合,监督执纪碍于情面,“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心理关”横在人情与法纪中间。当前,有的基层干部竟然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特别是一些涉黑涉恶势力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这些大量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就会对党的惠民政策执行效果产生一定程度的“缩水效应”,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如何打破“熟人社会”中人情圈子的桎梏,深深考验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心、恒心和初心。

        因而,基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战场,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只有传导到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力军”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从内容上的“全面性”上看包括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新的党的建设总布局的各项内容。从对象的“全面”上看,包括全体党员,当然各级各类党员干部中的“关键少数”是重点。由于全面从严治党在内容、任务和对象上的“全覆盖”特点,党的相关工作机关都要各司其职,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同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社会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整顿基层干部作风以及解决基层“微腐败”等问题都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力军。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主责主业,各地都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实践,大都取得了不小进展。

        蒲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熟人社会”的县城里,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力军作用,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不忘初心、下沉一线,直面问题、靶向执纪,勇于创新、大胆作为,以贴近民生、维护民利的实际行动不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促使县域党风政风越来越清爽、惠民政策越来越暖心、干部作风越来越接地气。

        蒲城县生动鲜活的工作探索就是基层党委、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推诿、不等待的典型代表,体现的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和自觉行动。
      聚焦当前的“主攻点”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问题表面上都比较小,但实质上不仅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事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能否真正落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在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任务之中。

        在改进基层干部作风上下功夫。当前,基层干部在作风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敢担当、不会作为问题,有些干部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还不彻底,一些问题表面上看不到但是却转移到地下,更为隐蔽,群众依然会遇到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难办的尴尬局面。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标准,从严执纪、问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干部作风转变的成效和变化。比如,个别地区长期存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炫富比阔、滥发“红包”等不良习俗,有的还愈演愈烈,给群众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包袱。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严查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有效遏制歪风陋习。

        “微腐败”实行零容忍。不少党员干部滑向贪腐深渊,常常始于一个个“小意思”“小礼物”,被“无所谓”“没有啥”的心理所麻痹,最终“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意思”变成“大灾祸”。比如扶贫领域等腐败问题单个案子都很小,但这种“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治理“微腐败”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严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基层干部。

        加大扫黑除恶力度,还群众一个安全幸福的生产、生活环境。基层一些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横行乡里已久,群众对其敢怒不敢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在打击涉恶涉黑的重点人员和组织的嚣张气焰方面发挥其职能作用,最为根本的是发挥“探头”作用,严打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从源头上扫黑除恶。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强身健体,彻底解决灯下黑问题。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充分履行好职责,还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历练自身作风,强化为民情怀,充分发挥好全面从严治党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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