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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委首例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来源: 县纪委监委        作者:县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4-08

4月2日上午,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荆姚镇某村委会主任任某某以贪污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任某某在宣判后当庭认罪悔过,服从判决,表示不再上诉。

  该案系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监察委员会首例采取监察留置措施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任某某在担任荆姚镇某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造工程款套取国家财政专项建设资金69261.07元,据为己有,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此案是县监委成立以来办理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也是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办结首案。该案的审理宣判,标志着县监察体制改革迈入了实质性步伐,对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作出了积极探索实践,达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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